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智慧财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的委托,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智慧财务项目进行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智慧财务项目;
2.招标编号:ZXYZB-2021-027;
3.招标范围:从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化支撑体系的现状出发,实现医院财务系统提升,建立信息化平台,提高医院财务办公效率,故需定制一套“智慧财务系统”;
4.服务质量:达到招标人要求;
5.建设周期:2个月;
6.质保期:3年;
7.采购有效期:1年;
8.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已落实;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被行业主管部门处以重大违规记录或列入不良企业黑名单(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企业;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信息”—“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企业;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④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企业;
5.投标人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情况的截图(如有行贿情况,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查询人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控股、股东交叉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领取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申请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所有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8日,每日上午 9:00 -11:30 ,下午2:30-5: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3.领取招标文件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4)“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截图;
(5)“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相关查询页;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页。
以上证件及资料领取招标文件时审查原件,留A4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存档。按照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23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配楼7楼会议室(郑州市郑花路11号);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联 系 人:周老师 董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395781,69395018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与东风路交叉口东南角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葛先生 卞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258833,86258835
地 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附件:
书面声明(格式)
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我单位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无被主管部门处以重大违规记录或列入不良企业黑名单,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