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公安局手机电子围栏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永城市公安局手机电子围栏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1-150号;永公采 【2021】197号
2.项目名称:永城市公安局手机电子围栏项目
3.预算金额:
第一标段:13670000.00元(最高限价13670000.00元)
第二标段:130000.00元(最高限价130000.00元)
4.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第一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部分内容
第二标段:永城市公安局手机电子围栏项目的监理工作
4.2建设地点:永城市境内
4.3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4.5工期/监理期:
第一标段工期:9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期: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4.6质量要求:符合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4.7质保期:第一标段:3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可不提供营业执照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8-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注册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该时间段内无纳税或符合国家免税政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二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查询投标人;②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将查询网页打印或截图或拍照存档备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查询信息证明材料附入投标文件中但不作为评审依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9日18:00(北京时间)。
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29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免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未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CA签章工具需投标人自行登陆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组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
3.根据《永城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注意事项及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务必保证按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签到、解密,否则后果自负。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后半小时之内进行解密操作,开标半小时之后不再接受解密操作,如未解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不得现场参与开标,且各投标人不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评标活动,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参加开标,代理机构人员1名。须全程佩戴口罩。
评标时,所有评审事项,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不再提供原件等证明材料。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永城市公安局
地 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中段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19803707111
2.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联 系 人:郜琳娜 范昂
联系电话:18437006799 0371-86258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郜琳娜 范昂
电话:18437006799 0371-86258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