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医院高新区分院铥激光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1-114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医院高新区分院铥激光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2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19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需求:消毒供应中心改造及设备采购;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定;
3.供货及安装期限:15日历天;
4.质保期:一年;
三、中标情况
一标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信财磋商采购-2021-114 | 铥激光治疗系统采购(详见技术参数) | 河南爱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与经北五路交叉口东北角科达创客空间916号 | 4770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信阳市中医院高新区分院铥激光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甘中亮(业主评委)、江庆洋、包胜芳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和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规定,565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信阳市中医院
地 址:信阳市解放路5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6-6799706
2.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汪波
联 系 电 话:0376-3726889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国际商城家居建材精品馆4号楼4楼(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信阳事业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波
联系方式:0376-3726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