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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郑州连云路支行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郑州连云路支行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的委托,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郑州连云路支行装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郑州连云路支行装修工程

2.采购项目编号:CGXM41199921110005;

3.项目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5.工期:7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质保期2年;

8.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且具有本单位连续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社保证明(社保主管部门出具);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①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企业;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信息-查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④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6.投标人应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情况的截图(如有行贿情况,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受贿-单位行贿罪或行贿罪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7.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将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附投标文件中。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控股、股东交叉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领取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申请人。

三、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12—2021年1119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3.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证明;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无在建承诺;

5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相关查询页;

7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

以上证件(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带原件,留A4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存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留原件。按照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2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交通银行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标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395738,69395978

   址:郑州市花园路与东风路交叉口东南角

招标代理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系 人:葛先生 卞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258835,86258833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座501

                                                      20211111

 

 

 

附件

书面声明(格式)

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声明内容不符,我公司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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