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区河渠综合事务中心市区河渠社会化养护(新一街段、新五街段)项目(服务类)需求方案-招标公告
采购单位:新乡市市区河渠综合事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乡市市区河渠综合事务中心市区河渠社会化养护(新一街段、新五街段)项目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标段(新一街段):赵定河老新延路至新中大道,绿地面积6.14万平方米、水面面积5.97万平方米。养护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包括水面和绿地)、照明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巡查保护等。
二标段(新五街段):赵定河平原桥下游200米、新五街至荣校东路,绿地面积3.05万平方米、水面面积2.47万平方米。养护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包括水面和绿地)、照明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巡查保护等。
本项目预算金额3676833.60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服务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一、 具体内容
养护管理主要包括绿化养护、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维护、人员机械设备到位、巡查保护、安全管理等几个方面,养护管理方必须服从采购人各项工作安排。每季度对养护段进行考核验收,综合日常养护和季度验收情况对养护方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对未达到标准的方面进行处罚,根据处罚结果拨付季度养护费用。
二、 服务需求
(一)养护管理标准参照《新乡市市区河渠综合事务中心社会化养护管理标准》(详见附件)。
(二)合同履约期间,每 12 个月内如招标人检查实际配备养护人员数量低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配备的工作人员数量80%比例两次以上(含两次),视为投标人重大违约,在招标人履约能力直接列为较差。合同签订后,投标人的项目被招标人(或上级部门)点名通报两次以上(含两次),在招标人履约能力直接列为较差。如果在招标人处履约能力列为较差,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有下列行为的,将会被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点名通报
(1)当投标人不按照合同履约,且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整改,投标人仍不及时整改的。
(2)项目质量被招标人(或上级部门)多次批评或项目严重失管被上级主管部门重点通报的。
(三)中标单位必须为投入本项目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进场养护前,须提供为本项目养护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险保单。
(四)中标单位进场养护前,须购买养护河段公众责任险,投标文件中所述的工具、机械设备、打捞船只及养护人员必须到场到位。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包含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分别明确,下同)
一标段(新一街段):赵定河老新延路至新中大道,绿地面积6.14万平方米、水面面积5.97万平方米。养护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包括水面和绿地)、照明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巡查保护等。
二标段(新五街段):赵定河平原桥下游200米、新五街至荣校东路,绿地面积3.05万平方米、水面面积2.47万平方米。养护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包括水面和绿地)、照明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巡查保护等。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养护管理标准参照《新乡市市区河渠综合事务中心社会化养护管理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一)质量方面:符合新乡市市区河渠综合事务中心社会化养护管理标准;
(二)安全方面: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在现场以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
(三)技术方面:参照《新乡市市区河渠综合事务中心社会化养护管理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服务期限:三年
(二)服务地点:一标段(新一街段):赵定河老新延路至新中大道;二标段(新五街段):赵定河平原桥下游200米、新五街至荣校东路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乙方派驻现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常驻养护标段,保证每日到现场,能够按照甲方要求随时调整工作计划。
项目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上报书面报告,接替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不得低于原项目负责人,接替人员必须是乙方员工,且随报告一同上报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材料,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更换。如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则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2)乙方要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按照甲方采购需求及《新乡市市区河渠综合事务中心社会 化养护管理标准》的各项要求进行养护管理,如未达到有关要求,接受甲方处罚并限期整改落实。
(3)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承包范围内原有苗木和设施的完好,因管理不当或未预见的突发事件造成苗木死亡、丢失,设施损坏及卫生保洁不达标等问题,要在甲方规定时间进行补栽、维修和卫生保洁等,并保证达到质量要求,否则应按照设施和苗木价值的3倍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应遵守安全管理养护规定并签订《河渠管理安全生产及用电安全责任书》,安全、文明、合法作业,在进场前购买养护河段公众责任险。对养护人员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做好管理养护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维护,合同期内如发生违法违纪、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中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建立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苗木、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6)在处理应急或临时安排的任务时(如创建常有的迎检任务、突击检查、汛期等),服从甲方及相关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7)积极配合或独立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及时报告甲方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问题,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8)乙方进场管理的头两个月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养护管理,甲方将对乙方劝退,并有权解除合同。
(9)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养护人员及工人的基本待遇,不拖欠养护人员及工人工资,切实保障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如出现拖欠工资等劳务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
(10)乙方应配备足够的绿化及保洁专业设备、机械、打捞船(打捞船必须为正规船厂生产,现场查验船只、发票),并且保证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遇应急或临时安排的任务时,服从甲方及相关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增加相应的人员。
(11)按照甲方实际工作安排,如需对养护范围交界地带及划分不清地带进行卫生保洁,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任务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1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接收、上报“四级责任体系”,明确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现场班组长、现场养护人员的岗位职责,移交时将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四级责任体系”以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呈报给甲方。
(13)乙方进场前安排专人学习“数字河管”、“12345”、“数字城管”等平台的操作,并配备平台专用工具,确保数字河管”、“12345”、“数字城管”等平台的正常运行。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每季度组织管理人员对养护标段进行验收,综合日常养护和季度验收情况对养护方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对未达到标准的方面进行处罚,每季度管理费用将根据处罚结果予以扣减。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 质量要求:符合新乡市市区河渠综事务中心社会化养护管理标准。
三、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刘莉、刘德顺、温季。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0 月26日起,至2021年10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10月28日16: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市区河渠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中段 304 号
联系人:邬蕾
联系电话:1352508368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地润路建业总部港D座
联系人:秦国荣
联系电话:18237398909 18568237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