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桃园三处地质灾害点修复工程监理磋商邀请函-招标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建)官窑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南国桃园三处地质灾害点修复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编号: FS-ZXY(ZB)-2020071
二、 采购项目名称:南国桃园三处地质灾害点修复工程监理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850800.00;
四、 采购数量 :1 项
五、 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人民币):808260.00元;
2. 项目编号: FS-ZXY(ZB)-2020071
3. 采购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南国桃园三处地质灾害点修复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从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安全监理职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招标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计量服务、结算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施工监理内容包括:对南国桃园景区内三处地质灾害点进行修复治理,包括市政工程、绿化工程。本项目的建安费为人民币 28656729.41 元,总投资额为3031万元,根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具体实施范围以最终的施工图纸为准。
4.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六、 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 提供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2020 年 1 月(含本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 1 个月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 2020 年 1 月(含本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6.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8. 供应商须具备国土资源部或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甲级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根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可以承揽大、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业务。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可以承揽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业务。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可以承揽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理业务。】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证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6月29日至 2020 年7月3日期间(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51号财汇大厦1309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人民币 300.00 元,售后不退。
八、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7月9日 9 时 30 分。
九、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建)官窑工作办公室(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大道10号)。
十、 磋商时间:2020 年7月9日 9 时 30 分。
十一、磋商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建)官窑工作办公室(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大道10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20 年6月29日至 2020 年7月3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邓彤 联系电话:0757-81771012
(二)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228440
(三)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51号财汇大厦1309室(佛山南海分公司地址)
(四)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建)官窑工作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大道10号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xyjsgl.com/)。
2.法定媒体: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发布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