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田大道(阳春路-御马路)等4条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新田大道(阳春路-御马路)等4条道路工程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新田大道(阳春路-御马路)等4条道路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郑州市
2.3建设规模:
(1)新田大道(阳春路-御马路)道路工程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南起御马路,北至阳春路,道路全长1897.65米,扣除御马路、白寨路、百泉路、中原西路南辅道、中原西路、中原西路北辅道、富贵路、富春路、阳春路交叉口范围,道路实际设计长度1444.28米(含下穿郑西高铁段),红线宽3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绿化、再生水及附属工程等,建安费约4887.99万元;
(2)医院北路(西三环-桐柏路)道路工程,西起西三环,东至桐柏路,道路全长535.244米,实际实施长度477.442米,红线宽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绿化及附属工程等,建安费约1836.01万元;
(3)公明路(西四环-郑少高速连接线)道路工程,西起西四环,东至郑少高速连接线,道路规划全长1094.277米,扣除西四环、郑少高速连接线交叉口范围后,实际实施长度1054.082米,红线宽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电力、绿化及附属工程等,建安费约3665.53万元;
(4)德信路(庆祥路-德风街)道路工程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南起庆祥路,北至德风街,道路全长984.6米,扣除庆祥路、航海路现状路口范围及德风街设计范围后,本次实施长度935.14米,红线宽3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绿化及附属工程等,建安费约3610.61万元。
2.4招标范围:全过程监理(含保修期)。
2.5监理服务期限: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并且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田大道(阳春路-御马路)、医院北路(西三环-桐柏路),建安费约6724万元;
第二标段:公明路(西四环-郑少高速连接线)、德信路(庆祥路-德风街),建安费约7276.14万元;
备注:本项目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二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至少一项施工单项合同价达到5000万元以上类似市政道路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投标单位需承诺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格式自拟);
3.7信誉要求:
3.7.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7.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结果显示查询日期,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1年10月16日至2021年11月9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在线办理:北京CA:http://help. bjca. cn/service. Html;新安CA:http://xaca. hnxaca. com:8081/onl ine/88zyApply/ index. Shtml;华测CA:http: //map. hnca. com. cn/ onl ine/ appl yCommon/ snggzy40. shtml;深圳CA:www.szca.com。企业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技术支持咨询电话:交易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371-67188807,4009980000;信安CA电话:037196596,18637195406;华测CA电话:400-620-2211,13673963959;深圳CA电话:15538830100;北京CA电话:13598803773。(详见http://zzggzy.zhengzhou.gov.cn//通知公告//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后,方可凭CA密钥登录(http://zzggzy.zhengzhou.gov.cn)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zzggzy.zhengzhou.gov.cn办事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10时00分 ,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机位):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A区第七开标室。
5.3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请投标人务必按照《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远程开标期间,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投标文件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开始后30分钟内未解密的,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其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5.5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
说明:1、投标人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371-67180029
传 真:0371-67180029
邮 箱:szzxhtzjb@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范先生
电 话:0371-86258830、86258832
传 真:0371-65861277
邮 箱:zhongxingyudaili@163.com
地 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监督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监管处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电 话:0371-67885515
传 真:0371-61788905
邮 箱:sjwgcztbjgc@163.com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