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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调压计量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调压计量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调压计量橇采购项目已由2020-410173-45-03-0145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的调压计量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调压计量橇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HGZ202108300202

1.3项目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4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调压计量橇采购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调压计量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2供货周期:整体橇装设备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调压柜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

2.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

2.4质保期:自货到验收合格入库并投入运行后计算质保期,不低于18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橇装设备生产厂家的: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A级(限燃气调压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制造元件组合装置(限燃气调压装置)》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设备中阀门、流量计、调压火车、电动执行机构的授权;

3.2 投标人为橇装设备代理(经销)商的:

3.2.1投标人应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橇装设备生产厂家(生产厂家须符合本公告3.1.1及3.1.2条要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2.2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设备中阀门、流量计、调压火车、电动执行机构的授权;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页须显示查询时间);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3.4财务要求:最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2018、2019、2020)年度财务报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提供所代理厂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29时00分至2021年99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228时4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21年9228时40分。

6.2开标地点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922日上午08:40(北京时间)前,登录交易中心网站,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可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通过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获取开标活动现场监控视频。开标活动由监督部门全程现场监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话:0371-56591958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兴瑞大宗商品产业园B1栋楼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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