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产业集聚区湿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的延津县产业集聚区湿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延津县产业集聚区湿地处理规模为3万吨/天。
2、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新乡市延津县县城西北部延津县产业集聚区,采用组合型人工湿地——“自然曝气塘+挺水植物塘+垂直潜流人工湿地+清水型生态湿地”,利用植物、微生物、基质填料等共同作用进行水质净化提升,对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净化处理。设计占地面积 297 亩。
3、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监理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债券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
5、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延津县长济高速南,纬七路与支四路交叉口东北角。
6、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延津县产业集聚区湿地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7、工期要求:施工标段:365日历天;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8、质量要求:合格。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应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
3、技术负责人资格: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财务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应附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基本户银行提供资信证明为准)。(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各单位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6、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网页查询版或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均可)。
7、施工业绩:企业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河湖生态治理、河湖水修复或人工湿地的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联合体双方任一方满足即可)。
8、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联合体协议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对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成员组成作任何变更。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监理标段:
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应附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基本户银行提供资信证明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5、其他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险网页查询版或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均可)。
6、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1日08:30至2021年9月7日18:00时。
3、招标文件售价:免收。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监督单位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住建局:李先生 13503437446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综合服务平台四楼
联 系人:冯文昆
电话:18537336392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牛盟
电话:13523018537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