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吴家店信用社办公楼阳台 窗户更换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吴家店信用社办公楼阳台窗户更换工程;
2.采购项目编号:ZXYZB-2021-163;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8月19日;
5.竞争性磋商日期及地点:2021年8月30日15点00分,信阳市平桥区国际商城家居建材精品馆4号楼4楼(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信阳事业部)。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吴家店信用社办公楼阳台窗户更换工程;
2.项目地点:信阳市;
3.项目内容:信阳市浉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吴家店信用社办公楼阳台窗户更换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三、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1 | 信阳市浉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吴家店信用社办公楼阳台窗户更换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河南亿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石板岩圣相北路28号332室 | 327472.00 元 |
四、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陈军、弓劼、胡胜辉。
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及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取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3300.00元。
六、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信阳市浉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 系 人:龙先生
联系方式:0376-6619333
地 址:信阳市湖东大道北侧(贸易广场斜对面)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6-3726889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国际商城家居建材精品馆4号楼4楼(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信阳事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