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2024年卷烟/滤棒多功能综合测试台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2024年卷烟/滤棒多功能综合测试台等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到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2024年卷烟/滤棒多功能综合测试台等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ZXYZB-2024-288。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1套卷烟/滤棒多功能综合测试台、1套卷烟含末量测试仪、1套卷烟商标条码扫描仪、1台电子天平、1套大气压计、数字温湿度计、精密量尺等,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6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约生效后45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2.7项目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
2.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1.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卷烟/滤棒多功能综合测试台和卷烟含末量测试仪的厂家授权(若为进口设备须提供国内总代理的授权)。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的单位可提供财务报表)。
3.2.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2投标人须能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6个月以来投标人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或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如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3.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分别进行查询】;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结果截图。若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书面声明中的内容的要求,按招标公告后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方式一:现场获取,请各投标人携带4.3条要求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的扫描件,前往至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楼501室获取。
方式二:请各投标人按4.3条要求将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投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表(基本情况表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标段、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及日期),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596797580@qq.com)。投标单位发送邮件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资料符合招标资格要求且交纳招标文件费后,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电子邮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电子邮件。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4项要求的所有资料。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交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应依序装订成册。按照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楼501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5号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3046
监督电话:0371-65588930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 系 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258835,86258833
电子邮件:596797580@qq.com
2024年8月22日
附件格式:
书面声明
致: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
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没有处于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我公司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三年内没有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没有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没有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和行贿供应商禁止期限。
我公司非联合体投标,我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
我单位承诺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保证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单位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公司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