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XYZB-2023-15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8月22日
6.开、评标地点:信阳市平桥区国际商城家居建材精品馆4号楼4楼(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信阳事业部)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的采购(其中:中央监护系统1个,遥测心电监护仪13台,排痰仪1台,空气压力波治疗仪1台),均包括运输、调试、培训 、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
2.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2.3质保期:1年;
2.4供货期:合同签订且生效后2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ZXYZB-2023-159 |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的采购(其中:中央监护系统1个,遥测心电监护仪13台,排痰仪1台,空气压力波治疗仪1台),均包括运输、调试、培训 、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 | 河南海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阳光华府7号楼1504号 | 479000.00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胡兵(业主代表)、匡效功、张桂枝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项目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地 址:信阳市工区路411号
联 系 人:熊女士
联系方式:0376-62834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376-3726889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国际商城家居建材精品馆4号门4楼(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信阳事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