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实验室配套系统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2020年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实验室配套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实验室配套系统,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0年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实验室配套系统;
2.2招标编号:XJXMB-2020-05;
2.3招标范围:实验室配套系统,包括实验台柜及安装、装饰装修、配电系统、恒温恒湿系统、通风系统、气路系统、控制系统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项目实施地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
2.5工期: 6 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之日止);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壹 年;
2.7质量要求:满足设计文件、合同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3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并提供本单位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官网打印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经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后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
(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每项查询截图须附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要求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然后分别在“当事人”中输入投标企业名称、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拟派项目经理姓名进行检索,如果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姓名是查询对象下面有案件,需要把案件打印出来证明不是本企业或本企业人员有关案件,如果无法证明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记录;(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指南:①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查询企业,并提供网页截图;②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并提供网页截图】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9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4.3文件费用: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5)投标人出具的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7)“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
以上证件(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要求带原件,留A4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存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留原件。按照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5月14日9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
联系人:冯先生 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192975 0371-61730061
地 址:郑州市经开第三大街8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 系 人:葛先生、卞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258835,86258833
邮 箱:786763425@qq.com
2021年4月23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
承诺函(格式)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精香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部
1. 我单位承诺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我单位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所述情形,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3. 我单位承诺,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均不存在犯罪行贿行为。
4. 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招标人可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与我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与该项目投标。
5.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无条件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如我单位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我单位将向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