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驻马店卷烟厂联合工房外立面及厂区工程改造集中采购工程类(一)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驻马店卷烟厂联合工房外立面及厂区工程改造集中采购工程类(一)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厂,资金来自企业自筹,现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1年驻马店卷烟厂联合工房外立面及厂区工程改造集中采购工程类(一)项目;
2.2 项目编号:ZXYZB-2021-032;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2021年驻马店卷烟厂联合工房外立面及厂区工程改造设计项目;
二标段:2021-2022年驻马店卷烟厂联合工房外立面及厂区工程改造监理项目。
2.4 招标范围/内容:
项目概况:驻马店卷烟厂厂址位于驻马店市东南部、南海路东侧,占地面积约160亩,拟在工厂实施联合工房外立面及厂区工程改造项目,外立面现状见招标文件附件1。
主要建设内容:
(1)联合工房辅楼外立面保温节能改造;
(2)联合工房外立面保温节能改造;
(3)门岗房外立面改造;
2.5 项目地点:驻马店卷烟厂。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服务周期:
一标段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方案确定后4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并提交完整幕墙施工图);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设计方案及概算编制审查、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查,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竣工决算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1.3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一标段适用)
3.1.4 投标人须具有须具备房屋建筑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二标段适用)
3.1.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具有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社保主管部门出具);(一标段适用)
3.1.6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具有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社保主管部门出具)。(二标段适用)
3.2 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后附);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后附)。
3.3 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期限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提供承诺函,格式后附);
3.3.2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受贿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查询个人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请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3.3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投标人: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法定代表人:进入首页-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企业架构图,并加盖公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1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4.3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5)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见承诺函格式);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见承诺函格式);
(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7)“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
以上证件(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要求带原件,留A4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存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留原件。按照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4月15日9时30分。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厂》内网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厂
联系人:祁先生、孟先生、汪先生
联系电话:0396-3823077
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南海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 系 人:葛先生、卞女士
联系电话:0371-86258835,86258833
邮 箱:786763425@qq.com
2021年3月24日
附件:
承诺函(固定格式)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厂
1、我公司在此承诺:我公司在近3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贵单位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形。
2、如本公司对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本公司承诺提出的质疑、投诉方式方法符合招投标法及河南中烟有关制度要求。质疑、投诉提供的有关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具有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相关过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河南中烟有关要求,不发生证据不实及理由不充分等恶意纠缠行为,否则我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诺三年内不参与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任何招标项目。
3、我单位在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期限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所述情形;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公司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公司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或允许本次招标采购单位单方解除与我公司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公司将对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